第一章 中国变频器行业宏观环境简述
一个企业的运营总离不开其宏观环境的影响与制约。进入新世纪,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各个行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如何从这些宏观环境的变化中看到趋势,正确、及时地响应这些变化,顺应这些趋势,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一个高科技企业的兴衰成败。
第一节 政策环境
根据国家科技部和外经贸部确定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统计目录,高新技术产品包括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光电技术、生物技术、材料技术等产品。变频器属于国家的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并且包括在国家“863”计划7大领域之中。
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国家鼓励高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强调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这些要求也是国内变频器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只有技术力量雄厚,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才能顺应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在市场竞争中占居有利地位。
电能是最重要、最昂贵的能源形式之一,节约用电、提高能源效率是国家节能工作的重点内容。多年来,国家经贸委一直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致力于变频调速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方面给予了重点扶持,组织了变频调速技术的评测推荐工作,并把推广应用变频调速技术作为风机、水泵节能技改专项的重点投资方向,同时鼓励有关单位抓开发、抓示范工程、抓推广应用。
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39条,已将变频调速列入通用节能技术加以推广。在国家经贸委《“九五”资源节能综合利用工作纲要》中,变频调速已被列入重点组织实施的10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示范工程之一。
国家发改委启动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就是电机系统节能,并要求:推广变频调速节能技术,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通用机械系统采用变频调速节能措施,工业机械采用交流电动机变频工艺调速技术;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和技术政策、完善电机能效标准体系等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实现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形成年节电能力200亿千瓦时。
为推动全社会展开节能降耗,缓解能源瓶颈的制约,建设节能型社会,国家发改委制定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并在2004年11月25日向全社会发布。该“规划”明确指出:能源是战略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的能源约束问题,必须坚持节约优先。
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的提出:要更加重视环保节能。2007年以来,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铁腕”措施推动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成立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另外,2007年6月24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这意味着,中国将借助法律手段推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七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节能法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基础上,增设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管理规定,并强化了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管。新节能法在强化政府指导和监管职能的同时,专门新增“激励政策”一章,明确国家实行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企业节能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明确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包括制定强制性能效标志和实行淘汰制度等。
节约能源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国家“十一五”规划中也对“节能减排”设立了目标: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存在困难和挑战,但国家正从行政、法律和经济调节等各方面多管齐下,坚定地推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政府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例如,我国已经修订了执行9年之久的节能法。节能减排指标已层层分解至各地方、行业和重点企业,而该指标的完成情况已成为政府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政府及相关机构在科学技术方面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同